我同意龙哥的说法,从深层次讲,要养成爱护自然,和谐共处的理念,任何伪放流是没有意义的。放,是树立自己对自然呵护的责任,不要作秀,要形成自觉行为,就犹如不随地吐痰、不践踏花草,出行路亚时带走自己产生的垃圾等等,要做的事很多,从真正意义上的放流做起吧……				
			
		看了一个写给路亚人的很火帖子,本人有一些想法谈下:
      
    首先对于野钓放流本人严重支持.对不放流的钓友本人一样尊重.
      
      其他环境放流是有前提的:
      1,基地钓鱼:钓获是必须放流的,(因 ...
海陵龙哥 发表于 2011-4-8 04:21 http://www.lurefans.com/bbs/images/common/back.gif
说的非常对。我们苏州的情况路到的鱼是不可能再放下的。
路亚人是游击队。所谓×××是国民党				
					
			
		强力支持龙哥				
			
		强力支持龙哥				
			
		这个更帖子能不顶吗				
			
		我路到鱼从不放流的;看见那些电鱼的就够了。				
			
		这个帖子怎么感觉写的这么好呢				
			
		我路到鱼从不放流的;看见那些电鱼的就够了。
四大皆空看 发表于 2011-4-8 08:18 http://www.lurefans.com/bbs/images/common/back.gif
我认为你这样说非常对。
我打个比方电鱼是一种犯罪行为吧,我们路亚放流是道德的一种体现,
那么社会主义社会连犯罪的行为都不制止,那么我们路亚人就没有任何意义去体现放流道德。体现了也是多余				
			
		给力支持龙哥,放流也要分情况的			
